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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温暖如初(第1/2页)

温小小从小习武但不练气力,只练敏捷,从小就在山林中奔跑,上树下河,捉鱼打鸟。温小小早年丧父丧母,只有兄长拉扯,所以从小便养就了野性。十一岁时跟随兄长来到邺城谋生,跟着城中的闺秀学习,学会了女子仪容,耳濡目染间也学着温文尔雅,但从未结交到城中好友,后来无意间拜会了一位江湖人士,学会了扒窃之术。温小小身体轻盈,动作敏捷,确实是翻墙入室,妙手摸金的好苗子。

温兄修习剑术,来到邺城后,干的是给商号押镖送货的活计,每天都行走在生死边缘。兄妹两在城郊搭了一间茅草屋,四面通透,却也遮风挡雨,每天温兄回家总带着一身的伤,战乱年代,山贼马匪十分猖獗,朝廷无力镇压,一直是祸害。

温小小体谅为兄不易,同样兵行险着。干的是入室偷窃的活计,白天转弯踩点,往往趁着夜色翻墙入室,等闲二三层的小楼不在话下,运气好的时候足有所获,运气不好有时候得就地隐藏,曾经被困在一户人家柜子里,整整一天一夜。

可是,哪里有好人和坏人的区分呢?同生於世间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吧。

温小小跑过邺城所有的街道,邺城很大,於是她跑了很久。淇水穿城而过,温小小最喜欢的一件事便是跳进河里戏水,温小小水性很好,戏水一个晌午总有鱼获,於是她便在岸边架起烤架,点燃柴火,用树枝串起就把鱼儿烤了。山林中的野菜,野蘑菇,苔藓、木耳都是她烧烤的食材,运气好还能摸到鸟蛋。饱餐一顿后,温小小就躺在河边的沙地上,看着天空云卷云舒,鸟儿自由地飞翔,太阳东升西落,逐渐变成血红的残阳,时间过得很慢,於是花朵来不及开放,小草来不及长大。

那一年,秋风吹过陇上的麦穗,吹动温小小的发梢,她买来了炊饼在茅草屋里烧好饭菜放到大锅里罩上锅盖保温。温小小翻身爬上了茅草屋旁的大槐树上,嘴里叼着一根长草,斜躺在树干上,衣襟和发丝都在随风飘动。当时的温小小目光清澈,望眼欲穿,陇上的秋风呼呼地吹着,麦浪和松涛起起伏伏,终於她等到了太阳下山,等到月亮爬上了树梢。

从那天以后兄长便再也没有回来,温小小找遍了大街小巷,被商号的护院赶出门来,她才发现整个邺城竟无人记得他们兄妹二人。

茅草屋倒塌了,温小小在城里流浪,她已无心营业,断了生计,也不再奔跑,漫无目的地游走在街头。秋天渐凉,街上行人越来越少,那场吹过原野的微风,此刻盘踞在邺城上空放肆呼啸,像一万头野兽的呜咽。温小小再无可以裹紧的衣裳,她想好了,束手就擒啦,如果天空再冰冷一点,就让她冻死在这个冬天吧。

恍恍惚惚中,温小小被人抱起,塞到了马车里。等温小小醒来,发现自己身处一户官员府邸。邺城当地有一士大夫刘氏,巡街当日看到温小小躺在路边,仔细端详了一番觉着生得俊俏便叫人带回家中去,此时还未发落。

之后,温小小便在府中当了两年半婢女,给府里的小姐洗衣做饭。直到十五岁那年,天下大乱,叛军四起,府中的护院,豢养的家丁都被抓去当了义兵,丫鬟婢女遣散的遣散,杀头的杀头。

温小小陪伴了两年半的小姐,被家主许配给邺城的名门望族袁家的公子,或为保命之举。温小小将会作为陪嫁,说到此处,有一个有趣之事,小姐虽为大家闺秀,可却深含一颗多情的心,早已芳心暗许一个书院公子,小姐常常唤他兰君。

兰君大抵是外地来邺城拜师求学的,一日随老师一同拜会刘家,闲谈之中兰君作为弟子在旁为老师和主人家抚琴助兴,琴声悠扬婉转,引得小姐对其一见倾心。

因为深闺密苑的缘故,兰君并未见过小姐,却是常常收到书信。

温小小身手不凡且与小姐亲密,便担起了送私信的差事,往往趁着夜色翻入书院将信交到兰君手中。小姐被定下婚约之日,温小小照例前来送信,不甚暴露踪迹。

从里屋檐下窜出十几个持刀的黑衣人,步步紧逼,将温小小围於当中。温小小知小姐婚约,谎称自己爱慕抚琴公子,深夜前来想一睹尊容以解相思之情, 黑衣人无动於衷,依旧步步紧逼,温小小步步后退已退至墙角,突然身形虚晃,一步跃起抓住侧檐借力将自己甩上墙头,翻身跳下,逃了出去。

其实书院早已察觉兰君与小姐交好,一直觉得未必不是一件美事,可如今刘府小姐已有婚约,再与兰君有染必然将火引至自身,於是设下埋伏意图抓住送信的温小小。温小小逃回刘府也遇追杀,无奈只得逃出城去,於是便有了黑衣人一路追杀温小小的桥段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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