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初左手的的小拇指,突然亮出了黄色的光芒。
这种光芒他自己是看不见的。
阿秀见阿初的摸了石头,便离开了这里。
这本就是雷罡的一个局,故意给阿初下降的。
阿初回到赌场,手气很好,没多久便赢了不少钱。
有钱的阿初,跑到了百货大楼,要了相机,并且要经理送了他一个发夹。
阿初接过相机,随后那根发光的小拇指,碰到了相机。
那相机变成了石头!
阿初还不知道相机变成了石头,他让人用盒子给包装成了精美的礼品。
阿初回到伏羲堂,他要换套衣服,然后去找舒宁。
阿秀正在院子内。
阿初将发夹随手送给阿秀。
“阿秀,这是我送你的!”
阿初道。
阿秀接过精美的发夹,有点愕然失措,看阿初的眼光也变得温和了不少。
这仅仅只是一个无心之举,阿初觉得舒宁是披肩头发,不需要发夹。
自己留着也没用,所以便随手送给阿秀。
阿秀却当真了,她当成了定情信物!
心里有了阿初的位置。
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悲剧。
小海喜欢阿秀,阿秀喜欢上了阿初,阿初喜欢的是舒宁,舒宁喜欢的是林凡。
最悲剧的是小海!
其他几人都有人爱,虽然他们爱的人不喜欢自己,但至少有人爱。
小海最悲剧,付出的最多,喜欢的人不爱自己,甚至都没有一个异性喜欢自己。
一个没有人爱的情痴!
阿初将买来的相机,准备赔偿给舒宁。
但是打开礼物盒的时候,里面并无相机,仅仅只是一块照相机造型的石头罢了。
“阿初,拿着你的石头走吧,我说了,我心有所属,哪个不是你。”
舒宁明确的说道。
阿初猜到是林凡,他见舒宁在林凡的房间内,呆了整整一晚。
“你喜欢的是我师叔林凡?”
阿初道。
“与你无关!”
舒宁并未明确承认,她还不知道林凡的态度。
仅仅是她在单相思,内心藏着的小鹿。
阿初的少男之心,再一次崩溃掉。
他默默的收起了石头相机,离开了报社。
随后几天内,只要阿初的小拇指,碰了什么,什么就会变成石头。
阿初怕别人把自己当成怪物,所以将这件事隐藏了起来。
谁也不知道。
几天后,甘田镇发生一起灭门案。
警察队长宋子隆,宋队长带着周三元等警察,前往发生灭门惨案的地方。
进入房子后,案发现场,并不是血腥残忍的现场。
而是几尊石头人,这些石头跟这一家子长得一样。
“这一家子怎么回事?”
“找人做了自己的石雕,人不见了。”
"谁在瞎报案,哪来的灭门惨案,不过是一家的石雕罢了,这一家子一定是出门了,晚点便回来。“
周三元不耐烦的说道。
“收队!”
周三元觉得自己的分析是对的,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灭门惨案,不过就是几个石头罢了。
这一家人一定是出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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