狒狒来说,是一场巨大的考验。
狒狒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的神色。
它宁愿独自面对一只疣猪,也不愿面对一把火。
面对狒狒哀求的目光,陆奇不为所动。
“捡起来!”
克服恐惧的最大办法,就是直面恐惧。
眼看主人没有商量的余地,狒狒只能硬着头皮,小心翼翼扒拉了一下木头,捏住木头没有火的一端,将木头拿了起来。
而刚刚拿起木头,它就被木头上的火焰吓了一跳。
木头转瞬就落在了地上。
陆奇摇摇头,将木头捡起,指着火堆的另外一根木头。
“继续!”
狒狒认定了这是主人对它的一次磨砺。
虽然很是惧怕,它还是坚定的只执行了陆奇的命令。
如此,狒狒不断将木头捡起,又掉到地上。
经过两个小时的练习,它已经渐渐适应了火光,
虽然还是怕,但是没有最开始的惊慌失措。
看见狒狒终於将火把拿稳。
陆奇点了点头。
拿起火把,对人类而言,可以说是一件很轻松,稀疏平常的事。
但是,对於狒狒而言,其难度不亚於和一只疣猪搏斗。
因为,动物的天性就是如此。
要拿稳火把,狒狒必须克服它怕火的天性,它心里对火的恐惧。
两个小时可以拿稳火把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接下来,陆奇继续让狒狒举着火把。
直到它可以行走自如。
时间来到下午。
令陆奇意外的是,母猎豹吃饱后,竟然没有离开这片树林。
在十米外的地方趴了下来。
而平头哥这家伙,竟然和三只小花豹,玩耍了起来。
看着这一幕,陆奇暗暗思量:“说不定,真的可以收服这只花豹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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