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子和四眼原本站在远处看戏,见到两人分道扬镳才走上前来。
“疯子,你怎么不陪校花去吃饭啊?”
胖子晃着手中的红玫瑰,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,“如此大好的机会你居然不抓住,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把校花追到手的。”
四眼推了推眼镜,认真地道:“以我九年的书虫经验来看,此时疯子应该先陪校花吃个饭,然后相约去看场电影,晚上找个好点的酒店,一切顺理成章。”
“你们的思想太龌龊了。”
牧风回头,没好气地瞪了两人一眼,“我是那种为了女人而置班级荣誉於不顾的人吗?”
“那可就说不清楚了。”胖子摇头道。
“一年多的拜把子兄弟,竟然如此不了解我。”牧风露出一副深受打击的神情。
胖子叹息一声,道:“单身的疯子肯定不是那种人,有了女朋友后就不知道了。”
四眼接话道:“更何况你只是个替补,去不去对球赛的结局影响不大。”
牧风停了下来,指着自己的心口,一脸悲伤:“看到没,我的心,啵,碎了。”
“碎了吗?让我看看。”
胖子挽起袖子,便要去脱牧风的衣服。
“滚,臭流氓。”
牧风踹了他的肚子一脚,转移话题道:“胖子,你这红玫瑰哪来的?”
胖子揉了揉圆鼓鼓的肚子,嘿嘿笑道:“顺手牵羊拿的,反正他们又不会要了,正好拿来用用。”
“拿来送给你的五指姑娘?”
牧风鄙夷地说道。
“靠!胖爷我今天下午就带个女朋友给你看看。”胖子好似受了莫大的刺激,咬牙切齿地道。
“好啊,我们拭目以待呢。”牧风笑了笑,转身离去。
“死疯子,你那是什么表情?不相信我的能力?”
胖子快速追了上去。
“唉,单身狗何必为难单身狗。”
四眼叹息一声,随后觉得不太对,“疯子现在好像已经脱单了。”
打闹间,很快便到了篮球场。
此时球赛已经开始,两个班级的同学我已全部到场。
还有一些下午没有比赛的其他班级的同学。
“楚云翔!楚云翔!”
整个球场被这一种声音覆盖。
作为富二代,长得也还行,球技又高超,在天都大学的人气非常之高。
即便是牧风所在班级的很多女同学都犯了花痴,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。
“四眼,你这九年的书虫经验没白废啊。”
胖子诧异地看了眼四眼,本来是跟金融系二年三班打,现在他们班的对手竟然变成了篮球系二年五班。
一个是业余的班级篮球队,一个是专业的班级篮球队,其中的差距好比孩童与成年人,不在一个层次。
一般来说,前面几场比赛基本上都不会对上篮球系的球队。
如今这情况,很显然是楚云翔动了手脚。
在开幕式上丢了脸面,要在这篮球场上找回来。
四眼推了推眼镜,拍了拍牧风的肩膀,道:“疯子,实在不行就认输吧。”
与篮球系的球队打,根本没有任何胜算。
与其自取其辱,还不如早点认输来的干脆。
认输?
那可不是我的风格。
牧风到更衣室换上球衣,去了替补席。
胖子和四眼则去了观众席入座。
“搞定了?”
美女辅导员回头看了牧风一眼,问道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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